我有一个同事老王,在张某那投资,说有很好的收益,于是他就介绍我也去。基于对同事的信任,我就把20万元打入老王账户。(只有打款凭证,没有签任何协议)。可两三年过去了,后来才知道老王根本没把钱打出去,而是他和张某一开始就骗我,直接将这20万作为老王和张某的债务抵消了。其实我不认识张某,至今未和他联系过,是老王想弥补自己投资失败的损失,就这样吞了我的钱。老王作为中间人,一开始是建立在骗我的基础上的,当初,我要是知道张某都还不出他的钱了,绝对不会再去想通过老王把钱投出去。我找老王要钱,老王说,我的债主是张某。老王的行为是不是诈骗?可是现在的警察都不会管,怎么办?我该怎样拿回我的钱?
-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
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
(一)、
(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