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护理费用怎么算?

2020-01-03 07:1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陪护费一般按住院天数计算,陪护人员有工资收入的,按单位实际扣发的损失计算,没有工资收入的,按陪护行业的标准计算;生活护理费要经过依赖护理程度鉴定,分为全部依赖护理,大部分依赖护理,部分依赖护理三种情况,分别是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30%的标准计算,生活护理费从定残之后计算。
  •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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