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本只能直系亲属一方,该直系亲属已过世,怎样变动成在世直系亲属名?

2020-01-02 16:2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你要拿着继承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就是确定你是法定的继承人、需要交纳公证费用。
    然后,你拿着这个公证书,房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你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协议(要公正的)不在的需要他们的死亡证明。
    最后,去该住房所在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办理过户手续,直系继承序列内继承人,是免除个税和营业税的,需要交纳评估费,契税,印花税,工本手续费等费用。
  • 一方配偶去世,婚前财产如果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则夫妻间去世一方的财产无需分配,直接按遗产出来。如果婚前财产没有约定的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先分一半,剩余一半为遗产。如果去世一方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 中小企业名称变更的材料如下:
    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的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因为隶属单位变更名称而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应当提交隶属单位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隶属单位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营业执照);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