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了两万块钱,还有干的活两万三,期中两万有借条,那两万没有,一直不还钱,人也找不到,怎么才能要回这些钱,只有两万借条,四万多能全部要着吗?

2020-01-02 16:0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起诉是没有问题的,是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您注意的是,民事诉讼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即您需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这个意思就是,如果他户籍在上海的,你可以在上海他户籍地起诉;如非户籍上海的,则你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他在上海居住满一年,这样才能在其居住地起诉,否则,上海法院不会受理你的起诉。
    另外,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借条写了还款日期或者借期的,则到期后开始算两年;如果没有写,则从你主张之日开始算两年。请把握时效问题一面丧失胜诉权。
  • 我国法律通常保护的债权债务关系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合法存在的。如果没有借条的的请款下,有证人或者其他法律认可的证据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以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如果么有其他证据,对方当事人承认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来解决。如果对方不承认该债权债务合法存在,则只能够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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