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哈,我们之前是男女朋友关系,当时两个合伙买了一辆车,后面闹矛盾我把他出的钱给他了,车是我的户,他学驾驶证在我这里借了2万块还没有还给我《写过借条到明年的4月份还清》,后面两个又合伙买了一辆货车,首付他出了8千,我出了1万7,按揭贷款是用我的户,后面闹矛盾了,他车不开了,把钥匙丢给我,叫我现在把他出呢钱还给他,不拿钱给他,他也不给我动那个车,现在我每个月还要还着那个分期,车也不给我动,我拿什么还分期呢,我一个女人,现在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1-02 14:04:4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