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单位上二十四小时休四十八小时没有加班费合法吗

2019-12-31 16:4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

    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
    20.83天和
    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
    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
    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
    21.75天×200%×加班天数。
  • 加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受伤后一个月内由提出申请工伤,不提出申请的,您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认定工伤后,要委托对工伤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你可以请求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若您的单位拒不赔偿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可以请求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需护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伤残的),若劳动合同期满,或者你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期限问题,如果用人单位积极配合的话,赔偿比较快,如果用人单位不予配合,需要通过仲裁及诉讼解决。 一天只发30几块钱是不对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国务院将每周不超过44小时修改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注意,这里的“每日”和“每周”是任何一日和任何一周都必须达到的,不能这周少于40小时,意味着下周可以超40小时。
    因此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遵循上述标准进行安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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