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电动车闯了红灯,撞上了车。后面的交警给了我一张事故证明,没有很好的配合就离开了。我们后来互相谈判了。为什么我们今年申请驾照时不能通过考试?

2019-12-30 23:52: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闯红灯如何处罚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二、新交通规则关于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三、误闯红灯立即停车可免处罚  路口电子眼拍摄闯红灯违法行为时,一般要拍3张照片取证。一张是车辆在红灯时还没越过停止线的照片,另外两张是车辆在红灯中继续前行,越过停止线和彻底驶进路口的照片,3张照片会明显记录车辆在红灯过程中的位置移动。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交管部门不会对其进行处罚。
  • 开车闯红灯不属于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免赔情形,因此开车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当理赔。至于保险公司是否能赔偿全部损失,除了看有无不计免赔、有无超过保险金额、有无免赔的项目和费用,还要看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相关免责条款在投保时是否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作了明确的说明,否则,即使没有投不计免赔或者对方损失中有保险条款规定的免赔项目和费用,保险公司也要予以赔偿。
  • 参加交规考试过关20天之后就可以参加桩考,交规考试过后40天就可以考上路了,也就是说最快也要40天的时间,不过从今年的4月1日起好像增加了新的考试内容,学时也要增加到80学时,具体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的驾校吧。
  • 本人不服主要责任的,算工伤。职工骑电动车上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与小车相撞受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小车是本单位所有的,只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属于本单位之外所有的,可以获得肇事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还可以获得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1]339号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二、该条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其中,“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