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立下遗嘱,给予其中一个孩子继承权。然而,孩子没有放弃老人的晚年。我能去法院起诉撤销遗嘱吗?

2019-12-30 07:29: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撤销:

    (一)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

    (二)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遗嘱被撤销的,溯及遗嘱人死亡时起无效,尚未执行的,停止执行;已经执行的,应当返还被执行的遗产,不能返还的,受益人应折价补偿。

    前款撤销权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撤销事由时起经过一年即消灭。
  • 规定是,继承人得知自己权利被侵犯,可以在被侵犯之日起2年内提出诉讼,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法》规定: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起诉一般原则为原告就被告,即原告需要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懂相关的起诉流程的,建议最好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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