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若犯罪中止沒有导致危害結果,理应免去惩罚。我想要问的是,这时的犯罪中止归属于刑事犯罪吗?

刑事辩护
2019-12-29 20:3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  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态与中止行为本身又具有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换言之,中止行为之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中止行为本身属于刑法所鼓励的行为,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  犯罪中止特征: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
    (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
    (二)对已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
      
    一、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
      
    二、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 法定免除处罚的情节:  
    1、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4、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胁从犯,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自首犯罪分子,其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7、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9、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担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0、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担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1、在国外犯罪并已在国外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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