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农村的,我享受了国家贫困户异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优惠政策。现在我们这要求异地扶贫搬迁户必须拆除旧宅基地,我父母都还健在,就一处宅基地在父母名下,我是兄弟两个都已成家,户口都已分户。父母户口独立,但是只有我一户享受了异地扶贫搬迁政策,父母还有弟弟都没有享受政策,请问我这种情况老宅基地需不需要拆。我这样算不算农村无房(宅)户。

2019-12-29 06:13: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根据现有关规定,宅基地分家析产需符合以下条件:
    1、分家析产的子女须达到法定年龄,且农业户口。因土地征收、小集镇户籍制度改革而农转非的,且户口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可参照农业户口人员进行分家析产。
    2、分家析产的子女为儿子,且已婚的,另一方为农业户口的,且该农业户口人员无其它农村宅基地的,允许分家析产;另一方为非农户口的,且非农业户口人员未享受过实物分房,允许分家析产。
    3、分家析产的子女为女儿的,若该户有儿子的,女儿不能分家析产;若该户无儿子的,有二女以上(包括二女)的,允许其中一个未婚女进行分家析产。
    4、分家析产的子女为外嫁女的,其丈夫为农业户口的,不能进行分家析产;若其丈夫为非农业户口的,且其丈夫未享受过实物分房的,允许外嫁女进行分家析产。
    5、分家析产的子女为离婚女的,其户口还在父母处,在离婚时未自动放弃宅基地,且其无其它农村宅基地的,允许离婚女进行分家析产。
  • 一种是以自由人身份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由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以上年度全市最低保障工资为缴费基数的(一般各个地级市每年都会发布上年度全市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乘以60%就是全市的最低保障工资,也就是自由人的参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比例目前是20%,医保缴费比例是8%,当然全部要自掏腰包。
    二种是挂靠企业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缴费基数是企业虚拟的一个工资额,缴费比例是社保23%(政策规定企业负责15,个人8%,因为你父母是挂靠的,所以全部也是由你父母承担),医保缴费比例是8%(政策规定企业承担6%,个人承担2%,实际这个也是你父母全部承担),你看看,你父母反而比第一种还交多了,这个享受的待遇和第一种基本没差别,要说区别就是你父母为企业作了贡献(企业因你父母挂靠而不用为其他人上社保)。
  • 异地离婚户口迁移手续须知基本步骤如下:【1】开具《户口接收证明》首先由户口接收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户口接收证明》。一般是把户口迁回婚前户口所在地,带上身份证和离婚证以及接收人的户口本(如父母的户口本)。
    【2】办理《户口准迁证》携带离婚证、本人和接收人的户口薄、本人身份证以及户口接收证明到户口接收地所在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办理、领取《户口准迁证》。
    【3】办理《户口迁移证》本人持上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到本人离婚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办理、领取《户口迁移证》。
    【4】户口登记本人持上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接收人的户口薄到最初签发《户口准迁证》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 农村房屋作为遗产的,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
    农村房屋作为遗产继承问题:按照《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遗产继承不论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子女可以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农村房屋。
    农村宅基地问题:按《土地法》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集体按“一户一基”的规定划拨给村民建房用地,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也就无所谓继承权了。
    农村房产继承后,连同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如要出让须经集体(村委会)同意,因为宅基地是集体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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