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使用童工,发生交通事故至人死亡,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019-12-27 09:27: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道路交通事故侵害了事故当事人的人身健康权及造成其财产损害,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应受到刑法的制裁。尚未构成犯罪,可由民法中的侵权责任来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一、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三、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果违章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 关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分担: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3、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 事故,交通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在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如果经协商未达成协议就立即报警。

    (一)如果达成协议不履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实行赔偿后,持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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