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爸爸在驾驶电动车时被一名司机撞了。车主肇事逃逸。第二天他自首了,但是他没有报警,也没有打120。现在我爸爸的大肠和小肠有问题。他的腰椎骨折了。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2019-12-26 11:39: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 肇事者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根据不同的情况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1、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如果是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后逃逸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在对肇事者进行罚款或判刑时可以予以从轻处罚。
  • 属于自首自首情节认定的基本规则  
    1、符合法定要件  根据刑法规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项要件。  关于“自动投案”的规定,根据最高法《解释》和《具体意见》的规定,共有12种情况可认定为“自动投案”。具体如下: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7)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8)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9)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10)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11)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12)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此外,对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也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  以上表明最高法对自首中的“自动投案”采取宽松的态度。只要能体现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的,即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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