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申请行政复议后,我觉得不合理。我可以再次申请行政复议吗?

2019-12-25 21:3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对于事故认定不服,不论是简易还是一般程序,都可以申请复核,不是复议。法律并没有规定简易程序不能申请复核吗,而是规定认定不服,都可以申请复核。
    2、法律规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在申请提出国家请求赔偿上,总体需要遵守《国家赔偿法》,在细分申请行政复议并提出国家请求赔偿或者行政诉讼并提出国家请求赔偿时,则需要遵守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39条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 1、
    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3、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
    4、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向本机关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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