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许多人欠我材料费不给,电話和手机微信都联络不了。而且另一方还让他人用其他手机打电话和短消息的方法,谩骂,吓唬。尽管钱很少就1000元。我可以提起诉讼吗?

2019-12-25 13:1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恐吓,短信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咱们国家目前没有恐吓罪名,所以不能告他恐吓,不过你可以报案,根据你的叙述,他可能构成以下犯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条),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即使构不成犯罪,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受到治安处罚,即拘留和罚款。
  • 关于收到辱骂短信起诉,涉及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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