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单方面降薪,我不接受,这种被迫辞职的情况,公司应该赔偿吗?

2019-12-25 11:4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之前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吗?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到期了吗?原则上,单位不能无故对员工做出降职降薪的行为,得看您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有没有涉及相关的规定,如果没有,那么您单位的此种做法就是不合法的了。
    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金,一年折抵一个月的工资。社会保险是08年开始才强制上的,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而定。
  • 实际中,对于公司简单粗暴的单方调岗、强制调岗、降薪辞职等行为,员工们可以坚决地说不。公司调岗首先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若是没经劳动者同意,公司又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就是无效的。
    员工在被调整工作内容后,大多数人仍不知道公司对其做了哪些规定,只是以为公司安排的临时任务,发现时才知道薪水被减少。但是,此时员工的权益已经受到损害。若是公司里面好几个被公司蒙在鼓里降薪调职了,薪水又减少了很多的,建议员工们这时候千万要注意收集公司违法降薪调职的证据,有需要的话还建议可以委托个专业的劳动法方向律师进行维权,找律师有困难的,现在可以点击右侧为您立即找到满意的律师。
  •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主动辞职是不能取得经济补偿的。那么,若劳动者因未及时支付工资而被迫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被迫主动辞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其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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