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的村庄现在正准备建造一个广场(美丽的乡村建筑),包括我们家现有的未完成的家园。这个村子已经多次沟通过,我们建议用相等的面积来代替宅基地。在村子里,也就是说,各种事情都不可能实现。我们可以给你所占土地的证明,并证明这个家园属于我。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19-12-25 07:4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城市拆迁房屋补偿:
    按照市场价补偿,即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同位置同区段新商品房的价格确定补偿。
    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装修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设备设施搬迁费等。
    二、征收的土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的
    上述的补偿项目中,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这一块就没有了。其他的,与出让的土地一样补偿。
    三、换个方式,如果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后
    那补偿款项中剩余款项全归你所有。
    一个原则: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拆迁,都应当对地上附属物作出补偿。
    以上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拆迁中,还要看各地拆迁中的政策了。
  • 自己宅基地证明证明办理流程:
    1、由村委会出书面的申请材料。村委会要依照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 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标其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县城规划区外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
    (一)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二)使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三)使用荒山、荒坡、废弃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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