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田律师 , 我这边有个问题问下您,我在石家庄一个KTV应聘 ,被要求交400元押金 ,还签了合同 说要干满15天才给退押金 ,然后干活 ,应聘前和我们说要招聘十几个人 ,KTV工作人员有十几个 ,可我们开始培训了之后 KTV里面就两个人 , 还和我们几个一起应聘的说练习端盘子要练习一个星期 , 之后我们才发现 招聘我们的几个自称是经理的人都有4-5个人 ,而且他们都管不了KTV那两个带我们培训的人 ,整个KTV就只有两个人在 ,之后网上查才发现 这个KTV在网上发招聘信息 发了 大半年多了 还在招聘 ,许多人都被骗了钱,而且签了合同说给我们一份合同 也不给我们 ,问他们要 他们说合同在经理那

2019-12-24 20:15: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