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丈夫离婚了。 他同意给我离婚补偿,怎么写协议书?

离婚
2019-12-24 09:3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了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判决离婚的五种情况,分别是: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中第5项是一个布袋条款,给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内心确信,针对法律没有规定的情节判决是否离婚。一般而言,第5项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一方当事人有性犯罪行为,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第二,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频繁婚外性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的心灵伤害,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离婚的;当然,这种婚外性行为,不但要求有身体的背叛,还一般要求有心理的背叛。第三,一方当事人道德品质极端败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就必须判决离婚。此外,法律明确规定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还有:
    1、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得,应准予离婚。
    2、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详见婚姻法解释三第9条)
  • 离婚: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2张2寸照片、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及小孩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起诉离婚:如果只是单方面要求的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离婚无过错方除了能够得到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以外,可以主张额外补偿,具体数额根据对方所剩财产数额以不影响对方以后最低生活保障为底线,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对你伤害程度来判决应赔偿数额,没有准确金额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