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没有和妻子吵架。她以夫妻的名义和别人住在一起,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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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
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
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
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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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认定事实
重婚中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且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的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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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配偶的外籍人员,在中国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
重婚罪,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定罪处罚。
2、外籍人员到中国后,应当遵守中国法律,特别是中国刑法。其在国外有合法配偶,而在中国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属于重婚行为,构成重婚罪。刑法 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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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