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户口的小孩子可否落户口到有北京户口的非直系亲属的户籍中

2019-12-22 14:2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孩子落户的问题,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可以参考广东省的:根据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71号):
    (三)立户。出生小孩应随父母(无父母的随监护人)入户;如父母或监护人户口在集体户的,也应给予落户,并在集体户口本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及公民身份号码;除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在部队地城市有自有房产外,出生小孩不予单独立户。
  • 领养证办好要落户口。 
    1、该前提下,当事人(户主)应带上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原件、民政部门开具的收养证明、夫妻双方的结婚证等;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申报孩子的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遗嘱公证不需要直系亲属在场。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由公证员与立遗嘱人直接公证,亲属不需在场。立遗嘱人进行遗嘱公证是自己权利的独立行使,无需直系亲属配合。
    只要进行了遗嘱公证,遗嘱即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