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汽车出事故,对方全责,但对方只买交强险,定损超出赔付金额,现在对方不出而且拒绝沟通,我怎么办?

2019-12-22 12:45: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简单地说,在交强险限额内(保单上有分项限额)赔偿是不按比例的,其余的项目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建议通过法院判决,一般保险公司都会出庭应诉,如果你另外还购买了商业三者险,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都是可以赔的。
    虽然保险公司肯定派律师出庭,但是还是建议你也出庭或者委托律师出庭,因为保险公司可能抗辩说有些项目:比如医保目录之外的用药不赔,或者其他免责条款,如果你不抗辩,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就会让你来赔。
    综上所述,不建议你和解,除非你的和解方案已经经过保险公司的认可,否则交警的和解方案,保险公司很可能不予认可,从而重新核定。
  •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否则,应当立即报警,或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再协商赔偿事宜;赔偿前,首先要明确双方的过错,根据过错程度再明确双方的责任,通过计算事故总的赔偿数额,然后按过错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1、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2、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3、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
  •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 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后,你向你方保险公司报案,告之你方车损及对方车损大概的情况;
    当对方车辆到4S店维修前,通知你方保险公司派员定损,同时也对你的车子进行定损;
    你方、对方车辆定损后,按定损项目及金额进行维修;
    对方维修好后,按保险公司定损的金额开具维修发票,连同对方车辆交强险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事故时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提供给你,你最好到保险公司验证了对方提供的材料可以正常索赔,那么,你就可以直接付款给对方。
    然后,持对方车辆索赔材料及你自己车辆的索赔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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