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亲朋好友生孩子花了5万,广州生育保险只有报一部分,明后天住院费是不是要转医疗保险

2019-12-21 09:43: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则该费用由工伤保险报销,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
    (1)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以及产前产后时,对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期的生活保险待遇。  哪些单位哪些人应参加生育保险?  广州市行政区域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含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均须按规定参加女职工生育社会保险,缴纳生育保险基金。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中实行。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和的享受条件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过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个7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底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三、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
  • 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
    (一)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
    (二)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三)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和男工之妻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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