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8日,我在广州白云区XX的电气公司工作,当时的工资是3000个月,我工作了2个月,两个月都没有发工资,所以于2019年5月5日退休了。 现在公司的上司给我发了4000元的工资,我不是正式员工,而是教我实习期间的工资是2000个月。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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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员工讨薪可以找以下部门:
1、自己所在部门的更上一层申请解决;
2、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到
劳动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所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5天内到法院起诉;
4、到政府相关部门求助;
5、如果遇到对方使用暴力或者违法的事,可以
正当防卫。同时报警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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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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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地老板拖欠工程款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处理的。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
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
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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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
(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代扣的其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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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