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了20年,现在我60岁了,已经退休了。那时我没有购买养老保险。我现在可以向公司寻求赔偿吗?

2019-12-20 10:25: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办材料:
    1、首次参保的,携带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续接缴费的,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等相关资料。
    原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在办理个人缴费后,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与其原来在用人单位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管劳动者是否退休,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 通常情况养老保险有规定退休年龄,男为60岁,女为55岁,如今新政策规定,女性参保人员在规定的年龄段内可自选退休年龄。这意味着灵活就业的女性可以选择更早退休养老了。  近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传来消息,《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7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规中明确,女性参保人员在规定的年龄段内可自选退休年龄。
      《办法》规定,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10年以上,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性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两年以上的,可选择50周岁到55周岁办理退休。  《办法》中明确规定,今后郑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只要正常缴费达到缴费年限15年,就可享受到和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同等待遇的养老金。
    其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比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比例低8%,但两者的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相同的。  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考虑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有中断,难以确保本人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因此《办法》规定这类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可自愿申请向后延长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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