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县职业介绍所不改变档案,会影响工资支付吗?如果辞职,会否影响公务员考试?

2019-12-19 15:5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务员辞职的,需要依法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写明辞职理由,由任免机关予以审批。但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不得辞职。《公务员法》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 公务员工资由四个方面构成:一是基本工资,二是津贴,三是补贴,四是奖金。  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工资结构的主体,也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
      津贴由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构成,其中地区津贴又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公务员的补贴制度还在改革之中,有待将来的配套法规作出具体规定。  奖金实际上是指公务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凡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公务员均可享受。
      津贴、补贴和奖金是公务员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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