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正月十四日早上骑摩托车到滩张要钱骑至XX与XX交接处与一骑电动车的妇女发生车祸,当时就把伤者送至A一四一医院进行救治,大概住院治疗了天后突然病人家属给我说是脾脏出血需要切除脾脏,当天我就交了一万元,连上次我共垫付了两万元。我想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咋办,我属于无照驾驶。

2019-12-19 05:10: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