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告胜诉,并要求法院退还诉讼费。

2019-12-18 15:4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因此在由法院进行调解结案的情况下以及当事人主动撤诉的情况系啊,诉讼费可以减半收取,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事人。
  • 退费,以诉讼费为例: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多退少补。实践中退费的几种情况:

    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定的数额,把小于预交数额应退给当事人的差额。

    2、原告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承担,被告补缴后,由人民法院退还给原告。

    3、二审案件当事人双方上诉均缴纳诉讼费的,根据法律规定败诉人承担的原则,胜诉方可直接办理退费。

    4、一方上诉缴纳诉讼费,判决或裁定另一方承担并缴纳后,退还给上诉人缴纳的费用,否则待进入执行阶段后处理。

    5、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办理50%的退费数额。

    6、双方上诉预缴的,案经审理,双方承担的,退给当事人的差额部分。

    7、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按协议约定诉讼费承担,应办理的退费部分。

    8、其它情况的退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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