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代理记账公司做财务,这个月离职,因为XX局有要求要为记账单位登记做办税员,我交接出去的单位让同事去变更登记做办税员,同事一直不去,我到离职前一天口头告知她如果她不去变更,我就自己去XX局前台变更,她不回应我,后来我找了公司负责人要了她的身份证复印件做了变更,现在她告我偷用她的身份证信息,请问,我要怎么办,

2019-12-17 08:32:1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身份证到期更换,户口所在地变更了,但没办迁出手续,应该去以前的派出所办理。  《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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