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没有保险发生了事故,自己还是有责任的。 有什么法律责任

2019-12-16 13:2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全保险在保险公司方看来就是三者、车损、盗抢、车上人员、玻璃、划痕、自燃以及各险种的不计免赔都加上了。但是由于保险都是有保额的。所以发生车祸车方负全责,保险公司也是在你保险的保额内赔付。如果你三者只保了30万,但赔付对方需要43万,对方没有人员死亡的话,那你还是需要自己承担
    11.8万,如果你保额有50万,那你就不用出钱,保险公司全部赔了。n所以最终决定保险公司是不是赔付所有费用的不是看险种的多少而是看保额的多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致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