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行取消流程是什么?我的公司想取消分公司。你需要什么材料?

其它
2019-12-16 07:5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资可抵债的清算的责任人是公司股东,其程序公司法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十五日内,股东应该组织清算,逾期不组织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组织清算。股东组织自行清算的,应该组织清算组,清算组应当在成立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债权,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申报债权。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分配方案,应该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变价和分配。
    分配结束既清算结束,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的责任情形发生了变化。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股东认为公司经营资不抵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或者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在自行进行注销清算的过程中发现资不抵债也应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依照破产程序进行清算注销程序。
  • 企业注销流程:
    第一步、指定日报刊登注销声明;
    第二步、地税所办理地税注销 ;
    第三步、国税所办理国税注销;
    第四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第五步、统计局办理统计证注销;
    第六步、相应签发部门办理其它证件注销;
    第七步、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
    第八步、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注销;
    第九步、公安局销毁印章。
  •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分公司注销的流程:一.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二.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三.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四.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以上就是关于分公司工商注销的基本流程,希望能帮到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