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公司的注册股东是负债的被告,他们的股份被冻结,无形股东又如何收回他们的股份呢?

股权转让
2019-12-15 14:04: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债务中,原则上股东不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仅仅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出资的义务。如果股权全部出资,那么有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与个人股东的个人财产无关。
    但如果股东没有按照章程出资的话,需要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如果在公司注销前没有经过规范程序的清算注销,那么公司股东与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点需要公司股东特别注意。
  •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1、公司注册的时候,股东从法律角度来说必须没有年龄限制,但在具体注册的时候工商局会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没有上限要求。

    2、公务员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

    3、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离退休后仍然不能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4、现役军人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5、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国有企业领导人、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银行工作人员不能在同类业务范围内投资注册公司成为股东。

    6、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对股东的身份资格落实清楚,否则可能导致股东权利无效。
  • 人民法院依法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冻结时,是否需要对当事人的土地使用权及当事人所有的设备进行冻结,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如果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对其土地使用权及设备进行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进行财产保全。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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