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间房地产证户需要资料,需要哪些费用?

2019-12-14 19:3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赠予房产过户所需什么费用?  
    1、赠予房产过户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
    1.5%缴纳契税。  
    3、赠予房产过户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
    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赠予房产过户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 1、需要过户资料: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等。以上都要原件,最好能事先准备两份复印件。  
    2、夫妻双方一同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管理机关去办理,因为要当事人亲自填表格。  
    3、如果夫妻间采取的是赠与方式,那还要先到公证处去搞赠与公证。  
    4、关于婚内财产的转移,不收税费,只收工本费。
  •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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