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来到房子前,打碎了门和玻璃。他在门口受了轻伤。他能被判刑和赔偿吗?

暴力伤害
2019-12-14 15:0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申请司法鉴定后,才知晓。不服,参考如下法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故意伤害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罪名,我国刑法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二)故意伤害犯罪故意伤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伤害后果的大小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重伤伤残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可根据手段的残忍程度和严重残疾的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质的;
    (2)伤害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
    (3)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
    (4)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犯罪的;
    (5)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激情、义愤故意伤害犯罪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