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7岁??2014年的时候 犯了错误,盗窃罪??被叛了监外执行??当庭释放了??我现在23岁了 因为工作需要 想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可以开吗? 我的犯罪档案应该是被封存的??但是能不能开这个证明,我真的不知道??希望老师可以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2019-12-14 11:05: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这样规定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也称为“无犯罪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也逐步成为国人必备的证明之一。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无犯罪记录证明”多用于国人外出上学、求职、出境,以及部分企业招工时用,该证明是对“无违法行为”的一种证明。申请人或着其委托代理人只有持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才能证明自己确实没有违法等犯罪的行为。
  •   被判了缓刑,说明受到了刑事处罚,已经有了案底,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 只要是有过犯罪记录,不管是多少年,都是不能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我国没有犯罪记录消除制度,所以犯罪记录是伴随终身的。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三)行政案件办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内容的过程性信息;
      
    (四)按照有关规定已被封存或者应当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的处理记录,但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   不能,已经有违法犯罪的案底。
      案底不会消除,会伴随着个人一辈子。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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