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儿于2017年6月1日下午五点半在家玩耍被不锈钢门割伤右脚跟腱,随到地方乡镇医院进行治疗,期间多次询问大夫是否伤及跟腱,医生多次查看后说没有,然后给清创缝合。回家养了一个月后伤口愈合良好,但走路姿势发觉不对劲,因此又到县级医院检查,确诊为陈旧性跟腱完全断裂,于7月11日手术治疗,因为耽误病情又从女儿大腿取了一块筋膜以修补跟腱,伤口大约20公分,真的心疼女儿,她才8岁。这种情况能否要求地方乡镇医院赔偿。

2019-12-13 22: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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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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