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2015年,我丈夫帮助他的老板向金融公司担保了47万英镑的房屋贷款。这家金融公司共有330万英镑。去年,当他的老板逃跑时,金融公司追着我丈夫偿还贷款。去年十月,我们离婚了。如果我现在再买房子,他以前的债务会转移到我新买的房子里吗?谢谢你

离婚
2019-12-12 13:05: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朋友在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时,自愿提供担保,是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3、保证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如果你们没有约定的话,就是连带保证;
    4、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根据《担保法》第1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届满,贷款公司作为债权人可以要你在担保范围内偿还,也可以让你朋友偿还;
    5、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根据《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债权人是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后,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让你承担担保责任的;
    6、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如果债权人在能向你主张权利之日起6个月没有让你承担保证责任,就过了诉讼时效,你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
    7、现在对方不出现,可以积极要求你朋友的的父母督促其尽快还款。
  • 如果有担保公司加入到其中的话,担保公司的作用是为平台提供债权和为投资者进行担保。担保公司和银行的关系一般来说只有业务往来,比如银行个贷等部门的相关业务需要作担保才会找到担保公司。具体P2P担保公司不一样,比如69贷的担保是
    1、借款人自身对借款做担保
    2、借款人找来第三人对借款做担保
    3、钱商对借款做债权回购和担保保证。
  • 房地产抵押贷款根据利息计算和本金偿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渐进式抵押贷款  这种贷款是在偿还期根据借贷人的收益水平规定合理的、不等的偿还额,或每次还款额相同但还款的时间间隔逐渐变小。计算每分段还款期的还款增加幅度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2)递减式还款抵押贷款  这是指先固定每个还款期所需偿还的本金,然后以日息计算每期应付的利息。例如在第二个还款期时,从总贷款额中扣除已还的本金,以此作基数来计算本期应付的利息。因此,贷款人应付本息逐期相继减少。  
    (3)定息抵押贷款  这是指金融机构在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时,在整个还款期限内固定抵押贷款利率的做法。这种抵押贷款方法。对借贷人来说,好处是能够准确地测算出他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的支出,但要承担比目前市场利率还要高的抵押利率。这是因为通常金融机构为了减少风险,并不固定整个还款期的利率,只固定一段时间的利率水平。  
    (4)重新协议利率抵押贷款或滚动抵押贷款  这是指抵押贷款在还款期限内每隔3年、4年或5年,允许双方重新协议抵押利率。有些金融机构将这种抵押形式与渐进式抵押贷款相结合加以运用,吸取二者各自的优点。利用渐进式抵押贷款可以减少初期偿还金额,能够促使更多的人利用抵押贷款,而利用重新协议利率抵押贷款可以使贷款人在利率上升后将损失转移给借贷人。但有时会给借贷人造成双重不利的影响,即一方面利率上升增加了借贷人的还款负担,另一方面渐进式抵押贷款又有计划地增加了借贷人的还款额。  此外,还有比例升值贷款,增快还本抵押和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等形式。;
  • 抵押房产担保无效的原因如下:
    1、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3条规定:“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   
    2、未按我国《担保法》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我国《担保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   
    3、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房产抵押必须质押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的当事人只将房产证抵押,未将该房产的土地使用证抵押;或者只在抵押合同中规定以“某某房产作抵押”,而有效房产证件未交抵押权人掌握,致使抵押物失控,造成多头抵押的不良后果。   
    4、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仅抵押关系无效,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由房产抵押引发侵权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