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67岁车祸事故死亡赔偿要多少钱

2019-12-11 19:49: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 一、高速客车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该如何赔偿  需要看事故是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如果单方事故很简单,直接按照侵权向客运公司索赔。如果是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可以按照侵权起诉事故责任方,如果其他责任方赔偿能力有限,虽然客运公司无责任或者责任小,也可以按照客运合同违约起诉客运公司,这需要根据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虑。因为选择不同的案由赔偿不一样,例如合同违约就没有精神损失费。  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 你好,这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双方的责任,你描述述的情况来看对方要承担主要责任。对方的车一般是购买了交强险的,只有通过诉讼把保险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保险公司才会在交强险的范围内理赔,还有司机把所有的费用都出了,后期的费用还比较高,保险公司应当直接支付给你么,所以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的可能性不大。
    关于赔偿费用方面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期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数额需了解案情后才能计算出来。
  • 死亡赔偿金是交通事故死亡受害人家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是属于财产类损失赔偿,所以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依照《解释》第29条的规定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有关。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可分受害死者年龄段的不同而不同:
    一、不到60周岁的死者(0到59周岁)
    死亡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 20(年)
    二、60周岁以上至74周岁的死者(60到74周岁)
    死亡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 [20-(死者年龄-60)]
    三、75周岁以上的死者
    死亡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5
    上述公式中:
    1.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上一年度,通常各地已然公布的上一年度数据可以适用新数据,如果没有公布新数据,可沿用旧数据。
    2.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各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