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女儿在和中介签合同时没看到房东的产权证和委托书,合同上的第七条租金指定付款帐户开户行开户名帐号明明白白写的是这个中介的法人代表名,但在备注栏内却写了:租金以会分期到帐为准,而且要求我孩子捆定银行卡上传身份证,我们怕上当受骗,没上传,但合同己签,交了三千押金和一个月房租共计4600元,人没搬进去想解除合同,可以吗?而且来签约的工作人员既设身份证也没工号,但此公司又确实在工商局注册,他的合同上违约金为一年的百分之二十五,我们能顺利解除合同吗?望赐教,谢谢!

2019-12-11 18:57: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提交下列材料
    1.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 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 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 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8. 第
    2、
    3、
    4、
    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
    1、7项需要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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