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二十名工人退休后可以领取多少个月的死亡抚恤金?谢谢你。

2019-12-11 18:2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 一.按照职工社保退休
    1.外地职工外地职工在社保缴纳地必须缴纳10年以上社保才能在当地办理退休,满足缴纳年限可以申请延迟退休,不满足年限只能转回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2.本地职工
    目前有些城市是支持达到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办理退休,但是大多数城市是不支持补缴。例如:北京支持补缴,北京户口人群是可以一次性补缴11年以前的所有社保的,并可以正常退休的!
    二.转城乡居民保险退休如果不能按照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本地职工是可以转城乡居民保险办理退休,只是退休的时候领取退休金高一些。
    社保转城乡居民保险转的是什么?
    1. 全额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
    2.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是是可以作为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的,并与城乡居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三.进行清算退费一般情况下不会清算退费,但是还是存在清算退费情况!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纳不满足十五年,本人又不愿意继续缴费,并且无法转入城乡居民保险的,退还个人账户储蓄额!
  • 劳动者死亡的,无法领取社会养老保险。

    1、因为劳动者已死亡,领取养老金的人不存在了,所以不可能再发放养老金;


    2、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金额,亲属可以继承
    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各省规定不一样。


    自由职业者缴费也分2部分,大部分进入了统筹账户(大约12%)、少部分进入了个人账户(8%),中途死亡的,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金额,亲属可以继承。
    统筹账户的,不返还。

    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各省规定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