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起诉离婚,可否申请法院调查夫妻共同财产情况。

离婚
2019-12-11 13:45: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判决。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有和好的可能。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遭受家暴可以申请离婚:离婚的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明确规定的离婚事由包括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律离婚事由,一旦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存在家庭暴力,那么依法可推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
    因此家暴的受害者起诉离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 关于离婚房产的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如下规定: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分割,婚后还贷部分金额属于共同财产,另一套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如果有严重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离婚的程序有二种,一种是行政程序,就是双方协商好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后,一同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二是:如果上面问题不能协商一致,那就需要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了,外地户籍的需要在本地有一年以上居住的证明,比如暂住证、劳动合同、租房证明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