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摩托车撞了一个人,但司机不是车主。所有者有责任吗?

2019-12-11 09:0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一、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二、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三、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四、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五、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六、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后,司机和车主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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