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甲的安置和拍卖程序,欠丙钱。结果,房子建成后,甲违约,没有交出房子。我可以问一下这个程序是否有效吗?我会把钱还给丙,甲只会归还我的房价,终止合同,不会赔偿损失。我能赢甲吗?我会把它交给列车员。我违反合同了吗?

拍卖
2019-12-10 20:0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期房违约有多种类型,关于期房违约的争议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举给例子:迟迟不交房可以要求退房。
    ? 开发商不交房可以按照合同要求赔付违约金,超过3个月以上未交付,购房者有权退房。
    开发商房产证迟迟办理不出来超过1年,可以要求退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预售合同范本》约定的: 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 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

     逾期60日以内: 开发商按日 每天赔付万分之3的违约金。

     逾期60日以上: 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 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
    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 日 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
    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超过一年以上仍然无法得到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
  • 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
    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 1、房屋被划定为拆迁范围内,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就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同时调查结果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的权属一旦登记入册,不能再随意变动的。
    2、这个时候,作为一个理性的买房人是不会购买这样的房子,因为这样存在很大风险,卖房人不能够办理房屋的产权变更。买房人可能会得不到所买的房子,也不会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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