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学校后勤工作5年,学校规定49而我今年50和学校的要求不符,现已超龄,因家有困难,社保未交满,学校同意我复印假份证过了学校规定的条件,现因不是我要的岗位我要求回原来的岗位工作,而学校不同意,现僵持着又拿我年龄来说,不让我做了我该怎么办?

2019-12-10 10:41:3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在公司补交工伤保险亲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补交后产生的新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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