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驶证代消分能不能立即拿他人的驾驶证扣分?

2019-12-09 22:5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驾驶证扣分在12分以内的,已缴纳罚款的,每一个记分周期结束时清零一次,没有缴纳罚款的累积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不能清零;如果被扣分达到12分,驾驶证到车管所参加学习和考试,通过后才能清零。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四)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七)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九)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的;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三)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四)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 驾驶证扣分的注意事项

    1、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2个月)扣分不满12分的,只要把罚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样进行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车管计算机系统便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全部清零。

    2、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扣分达12分的,则要到发证车管所或违法地车管所通过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可消除满分记录并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