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贷款怎么样?我怎么能离婚?

离婚
2019-12-08 10:09: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们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内容可以知道: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贷款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贷款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贷款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进行贷款债务,是夫妻一方个人贷款债务还是夫妻共同贷款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有证据表明婚内的贷款债务是个人贷款债务的,属于夫妻个人贷款债务。
    因此,当产生夫妻贷款债务纠纷时,首先还是考虑哪些债务是个人贷款债务,哪些债务是共同贷款债务,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分割即可。
  • 遇到涉外离婚纠纷时,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涉外离婚财产纠纷: 
    (一)首先,在我国,解决涉外婚姻财产纠纷的一般原则是,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二)其次,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三)最后,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如果双方对位于中国的不动产不能协议解决而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双方应当首先向提出申请一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国外的离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请求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财产纠纷。
  • 根据相关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