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房公积金只能通过买房来筹集吗?(江苏昆山)

2019-12-07 23:1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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