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对法律不是很了解,2013年我曾经和五个人为同学担保了一份贷款合同,合同签了以后,三个月后同学找到我,说贷款没有批下来,让我重新去担保一下。当时是银行工作人员和我同学一起到我家的,拿出一份贷款合同,翻到最后一页让我签字,我因为相信同学,没有考虑就签了,按了手印,银行工作人员也没有告知什么,并拍了照片,上天法院突然发来传票,说我们一共十三个人为一个不认识的人担保了一份140万的合同,我去银行查询了,照片上是我合同签字也是我,但是那份合同我从来没有见过,债务人我们也不认识,我同学渺无音讯。债务人也渺无音讯,我们应该怎么办啊!

2019-12-07 22:35:2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办理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合同公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如委托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离异的须提交离婚证(原件),最好附未再婚证明;未婚的最好能提交未婚证明。  
    3、户口本(原件)。  
    4、个人收入证明(原件)或从银行操作文本上复印。  
    5、购房首付发票(复印件)。  
    6、如果借款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并且婚姻状况为未婚的,须按(样本一)提交委托书,如果当地公证处不同意在委托书上写明未婚字样的,须同时按(样本二)提交未婚声明书。  
    7、如果借款人夫妻双方都不能亲自办理,须按(样本三)提交委托书;如果夫妻一方办理的,另一方须按(样本四)提交委托书;离异的须按(样本一)提交委托书。  
    8、委托书的委托权限可根据具体事项进行增减,但是必须有同意赋予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意思表示。  
    9、以上委托书和声明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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