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欠我钱,法院已经判了我,但是如何冻结债务人的银行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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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不还,如何追讨债务?
1、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2、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3、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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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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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再次,《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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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