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3年结婚的,2016年她回云南就在也联系不到了,户口没有迁到一起,她还是云南的,我的是XX的,孩子户口在我这,拾掇东西的时候发现2016年黄山她和一个姓谢的男的离婚协议,我要离婚该怎么办?程序怎么样?好办理吗?

离婚
2019-12-07 08:12: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需要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要去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婚姻登记证明才可以;
    二、不需要户口本,有身份证就可以了;
    三、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 申办遗嘱公证立遗嘱人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有立遗嘱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果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是离婚后未再婚的,则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手续、未再婚证明、房屋产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立遗嘱人是丧偶后未再婚的,则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未再婚证明、其配偶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立遗嘱人不会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或盖章、按指印即可。
  •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但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
    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根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遗嘱是不能请他人代理公证的,但考虑到有些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请公证员到申请人住所地办理公证事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