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八下午四点左右在一个弯道两辆摩托车正面相撞,旁人报了交警一者未满十八岁一者驾照吊扣半年,未成年搭着母亲,另一个当事人独身一人!两车对撞伤情不相上下,骑车的未成年一点擦伤几乎没事,搭车的母亲和一人行驶的两当事人都是脑部受伤,起初同时送当地县医院。县医院立马给独身行驶者下病危通知转市医院,过两至三小时另一位搭车母亲也送去市医院。两伤者都在同一医院就医却未见未成年露面,傍晚十一点后交警赶到市医院对独身行驶者进行采血样,双方出院进行康复治疗,交警队出的责任认定书为独身骑车者全责理由是酒驾。独身骑车者不认同觉得不公平公开公证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请问独身骑车者是否应负全责,独身行驶者疏漏了哪些法律常识?有什么可以帮助到独身骑车者,他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